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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 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018-11-14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

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就业创业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

收政策就业失业登记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高校毕业生自创业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 3 年内按每户每 8000 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城市维护建设教育费附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 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 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备案。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于 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上述人员是指1.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以上的人员2. 零就业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业人员3.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等学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 1 1 日 至 12 31 日。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就业创业》或就业失业登“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社会保险费的 3 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 4000


 

最高可上 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

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备案。 按上述标准计算的税收扣减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

建设教育费附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完的不 得结转下年使用。

本条所称服务型企业是指从销售服无形资不动产注财政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财201636 “不动产租赁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不含货物运输代理和代理报关“生活服务不含文化体育服范围内业务活动的企业以及按民办非企 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国务院令第 251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人员按以下规定申就业创业

(一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 24十三条的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常住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就业创业。对其中的零业家城市低保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就业创业上 予以注明。

(二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生证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就业创业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代其申就业创业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直接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 规定申就业创业

(三上述人员申领相关凭证后由就业和创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员范就业失业状已享受政策情况进行核实就业创业上注自主业税收政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企业吸纳税收政策字样符合自主创业和企业吸纳税收政策条件的可同时加注主管税务机关就业创 业上加盖戳记注明减免税所属时间。

本通知的执行期限 2017 1 1 2019 12 31 日。本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备案减免税管理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税收优惠政 策在 2019 12 31 日未享受满 3 年的可继续享受至 3 年期满为止。

财政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

201636文件附 3 第三条(二项政策纳税人 2016 12 31 日未享受 满 3 年的可按现行政策继续享受至 3 年期满为止。


 

本通知所述人员不得重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前年度已享受扶持就业

专项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不得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企业的业人员既适用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又适用其他扶持就业的专项税收优惠 政策企业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重复享受。

上述税收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税务总局会同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教育部民政部另行制定。

各地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领周密部署把大力支持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要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执行情 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逐级向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反映。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7 6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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