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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推行企业 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意见
2018-11-14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推行企业

       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登记管理的便利规范信息化水平国务院关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国20147 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国201655 号)精神现就推行企业登记 全程电子化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国务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主题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互联网+政务服务发 展成果。

(二工作目标

以企业登记全程便利民为目标在保留窗口登记的同时2017 10 月底前开通涵盖所有业适用所有企业类型的网上登记系统实现各类型企业注销等各个业务环节均可通过互联网办理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 施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

(三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充分利用已有资源设施按照总局统一标准规范要,在当地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集约化建设统筹考虑窗口登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业执照建设的需要建立符合全程电子化登记要求和特点的企业登记流程做好现 有企业登记系统的升级改造。

2.问题导向。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简化办事流程建立完善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系统为申请人提供渠道


 

业务全简便易用的企业登记服务。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增加

业负担。

3.便捷高效。充分利用电子化网络化的优势通过申请人外网申请—工作员内网审核—审核结果外网反馈运行模式实现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现阶段方便企业办事尊重企业的办事途径选择权利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窗口登记或全程 电子化登记方式。

4.安全可靠。利用合规技术手段保障全程电子化登记安全可信稳定可靠规范企业电子登记档案的采存储和管理确保电子档案的真有效

工作任务

(一构建登记流程规范

1.优化登记流程。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系统申请办理登记业务的人按系统提示进行用户注网上填报登记信网上签名提交登记机关对申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后网上核归档并予以公示企业相关信息。选择无 纸全程电子化登记的申请人无需到登记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统一文书规范。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从方便企业办事简化登记手出发总局组织修订企业登申请文书规》和提交材料规各地按照总局布的有关规范进行系统改造整合优化填报内容方便企业使用兼顾考虑窗口登 记全程电子化登记的需要。

3.多种登记方式并行。充分考虑企业登记申请的便利性各地在开通企业程电子化登记的同时仍然提供窗口登记服务等方式。不同方式申请企业登记的都应生成电子营业执照。申请人在获得电子营业执照的同时也可以选择领取纸 质营业执照。

4.利用信息化手段辅助审查。登记机关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完善网上登系统功能以更加智能化手段辅助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高记效率。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合法性负责。股东与公股东与股东之因工商登记争议引发民事纠纷时要引导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寻 求司法救济。

(二加快业务系统建设

1.建立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系统。网上登记是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有构成部分是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的初级阶段。2017 10 月底前各地登记机要开通全区域全类型全环节的企业网上登记系统。已建成企业网上登记系


 

可在原有系统基础上升级改造逐步实现各种类型企业申照、

公示等各环节均通过网上传输电子数据进行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有条件的地可以直接建设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不必重复建设网上登记系统。全程电化登记要与窗口登记无缝衔接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2.规范用户管理。申请人使用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系统时应当进行在线 用户注册。自然人注册应提交真实准确的姓身份证手机号影像等信息系统采用与合法有效的身份认证系统联网自动比对方式实现自动确认法人和他组织注册应提交单位名身份证法定代表负责等有关人员手机号等信息系统通过国家法人库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获取信息实现动确认无法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确认的申请人通过系统以电子数据形式提交主身份信息材料即可。地方政务服务平网上统一身份认证体满足上述确认要 求的可对接使用。

3.实现电子签名。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方式申请的材料签署人应在提交电子申请材料上电子签名。自然人由其本人签名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有签字人签名。符合电子签名法或具有不可更改不可抵赖的通过系统在手等设备上签名或对数据电文进行真实意思表达和确认的均视为有效电子签名。 经申请人电子签名的申请材料视为符合法定形式。

4.建立痕迹追溯机制。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系统应当采用必要的管理措施技术手段实现对用户注册提交申请网上签名受理审核发照归档等环节产的数据及操作过程留痕管理做到可追可查询确保全程电子化登记各环节安 全可信。

5.创新系统服务模式。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系统根据填报内容自动生成整登记申请材料。各地可按照相关法律法数据标准以及登记和监管信息为申请 人提供智能填报查验提醒和移动客户端等服务。

(三加强电子档案管理

1.电子档案的归集。全程电子化登记形成的原始电子申请材登记机关子审核表单及相关数据库文图像等符合法律规定的数据电文即为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地要做好电子档案的归集工作无论采取哪种术手段采集的数据都要按照总局公布的企业登申请文书规等文件要求统 一生成电子档案。

2.电子档案的保存。各地应当加强电子档案管理要采用合规的安全技术


 

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完整和可用。积极支持和配合当地档案管

部门档案管理工作按规定交由当地档案管理部门保管的企业电子档案本部门档 案管理部门也要永久保存该企业电子档案备查。

3.电子档案的利用。登记机关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电子档案信息查询发挥子档案易于共享的优势逐步推行电子档案自助查询服务。涉及个人和企业隐私、 商业秘密及其它敏感信息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涉密信息应当符合国家有关 保密安全的要求。

4.电子档案的迁移。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的企业需迁移变更登记机关的登记机关应将其电子档案及时移交迁入地登记机关有纸质档案的一并移交。法实现数据对接的移交加盖档案查询印章的电子档案打印件。原登记机关应继续保存已迁移企业的电子档案数据确保可追可查询。移交与接收的电子档 案应当真实可靠齐全完整安全可用。

(四加强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管

1.及时公示信息。经核准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按照企业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对企业基本信息和电子营业执照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面 融“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企业登记基本信息和电子营业执照在部门间互通互 认和共享共用。

2.加强惩戒措施。对全程电子化登记过程中提供虚假身份提交虚假材等恶意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限制相关人员办理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冒用人身份证或网上冒用他人身份签名骗取登记的支持被侵权人依法向公安机关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直接向法院提起撤销登记的行政讼来保护其权利。登记机关应依据法院生效判决或依被侵权人书面申请和公安 机关处罚决定冒用的事实对相关登记事项依法予以处理。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创新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加 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有计划分阶段稳步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

各地要积极协调统筹调度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研究和制定实施方案争取政人员等方面的支持推动建立各部门参分工合互通互 认共享共用的联动机制确保改革各项举措的有序开展落地生根。


 

(三组织宣传培训

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介做好舆情引导广泛宣传企业记全程电子化的便利性推动形成社会共识积极营造全社会了解改支持改革、 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企业登记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帮助其全掌握全程电子化登记业务流材料规操作规程为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 工作打好基础。

(四做好服务保障

各地要建立企业用户咨询机制鼓励和帮助企业使用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理系统在电话互联网移动平台等咨询方式中统一服务口径及时解答和回应 企业使用中遇到的问题。

已经开展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试点的地,要做好试点成效评,完善工作方 案和技术方案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此项工作。

 

 

工商总局

2017 4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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