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企业先进设备担保抵押贷款
比例的通知
宁金融局发(2O17]96 号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国有担保公司:
为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 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7〕1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盘活企 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实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动力,促进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 展,现就提高企业先进设备担保抵押贷款比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实体经济是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的基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是拉动经 济增长的关键与核心。提高企业先进设备担保抵押贷款比例是落实自治区政府
《实施意见》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三去一降一补”目标,盘活企业资 产,破解融资难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增强发展能力,保持竞争优势,助推产业转 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国有担保公司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 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促进实体 经济平稳运行和转型发展。
二、高度重视,将提高先进设备担保抵押贷款比例纳入重点业务范围
各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国 有 担 保 公 司 要 严 格 按 照《实 施 意 见》和《关 于 做 好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抵 质 押 贷 款 工 作 的 通 知》( 宁 银 监 发〔2015〕59 号 ) 要 求 ,不 断 扩 大 担 保 抵 押 物 范 围 ,积 极 开 展 先 进 设 备 担 保 抵 押 贷 款 业 务 ,将 提 高 企 业 先 进 设 备 担 保 抵 押 贷 款 比 例 纳 入 本 机 构 重 点 业 务 范 围 ,制 定 完 善 先 进 设 备 担 保 抵 押 贷 款 办法,优化信贷结构,简化业务流程,扩大信贷规模,积极支持企业经营发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受理企业先进设备抵押贷款的,应提高抵押贷款比例,满足企业融资
需求。企业以先进设备向国有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国有担保公司应将设备反 担保抵押比率提高到评估价值的 70%。
三、严格程序,确保企业先进设备担保抵押贷款工作有序开展
(一)企业用于担保抵押贷款的设备必须符合先进性、自有性和完整性原则
1.借款企业必须是在我区注册登记的企业,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中鼓励类产业,未被有关部门列入淘汰或限制发展名单,有按时足额还款的 能力。
2.先进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工作性能属行业领先水平,对促进企业结构调 整、产业升级、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
3.先进设备必须是企业自有核心生产设备,企业对其享有所有权和依法处分 权,并拥有产权权属证明。
4.拟抵押贷款的先进设备必须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公司的担保抵押贷 款条件,必须配套完整,运转正常,在使用期限内无重复抵押。
(二)抵押贷款的先进设备审查、认定程序
1、企业申请。企业用先进设备担保抵押贷款时,经市工信局初审后,向自治区 经信委提交认定申请。申请文件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申请事由、拟抵押设备购 置情况、使用状况和《企业先进设备确认申请表》(详见附件 1)。
2、专家评审。自治区经信委会同科技厅从企业先进设备审查认定专家库中随 机抽取不少于 3 名专家,组成审查确认专家组,对企业担保抵押设备的购买原始发 票、相关技术资料、运行情况等,通过质询、现场查验等方式进行验证、审查,形成审 查意见。金额发放贷款。企业先进设备审查认定专家库人员,应由工艺、技术、设 备、财务等专家组成,专家库中没有的行业专家,由行业协会推荐确定。参加审查 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3、认定批复。根据审查认定专家组的评审意见,自治区经信委、科技厅,应在 企业申请受理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企业出具《企业先进设备确认意见书》(见附 件 2),同时抄送自治区金融工作局、宁夏银监局。
(三)拟抵押贷款的先进设备评估、担保贷款程序
1、评估担保。拟通过担保公司担保的借款企业,可持《企业先进设备确认意见 书》,拟抵押先进设备的权属及价值证明材料,向国有担保公司提交担保申请,国有 担保公司按照本公司抵押担保管理办法和程序负责受理、评估和担保。国有担保公司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经认定的企业先进设备现行价值进行评估,按评估价值的 70%确定反担保抵押率,并在 15 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企业反馈担保意见,符合 担保条件的,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企业先进设备抵押贷款担保函》(见附件 3), 同时抄送自治区金融工作局。
2、担保贷款。对于经自治区经信委、科技厅认定,国有担保公司向借款企业出 具《企业先进设备抵押贷款担保函》(附件 3)的,由借款企业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 贷款申请及相关授信证明材料,银行业金融机构受理审查后,应及时向借款企业反 馈意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企业,可根据担保公司的担保授信
3、防范风险。贷款银行和担保公司应加强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管理工 作,确保信贷资金用于企业主营业务;帮助和督促企业规范管理、提高经营水平,对 价值波动较大的企业先进设备押品,应定期进行价值重估,出现押品价值低于市场 价值的,应督促借款企业及时追加抵押物品,防范风险。
四、认真履职,全力做好先进设备评估抵押贷款工作
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的原则”,全力做好先进设备担保 抵押贷款工作。
自治区金融工作局:负责此项工作的协调、考核工作,督查国有担保公司落实 本通知工作要求。
自治区经信委、科技厅:负责组织专家对企业拟抵押贷款的先进设备审查,依 据专家组综合意见,向申请企业出具先进设备确认意见,为担保公司和银行业金融 机构提供设备抵押评估依据。
宁 夏 银 监 局 :督 促 指 导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进 一 步 完 善 抵 押 贷 款 办 法 ,优 化 抵 押 贷 款 操 作 流 程 ,建 立 健 全 评 估 科 学 、风 险 可 控 、流 程 便 捷 的 抵 押 贷 款 管 理 机 制 。
五、加强督查,切实帮助企业提高融资能力
自治区金融工作局、宁夏银监局要加大对国有担保公司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落 实自治区政府《实施意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企业先进设备担保抵押贷款比 例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按季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将此项工作纳入金融支持地方 经济发展考核奖励范围,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奖励办法》 (宁金改办发〔2017〕12 号)规定,实行季通报年考核。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国有担保公司请将完善后的企业先进设备担保抵押贷款办法、信贷规模和此项工作的具体负责部门、负责人及联络人员于 3 月 15 日报自治区金融工作局和宁夏银监局。
自治区金融工作局 宁夏银监局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 自治区科技厅
2017 年 3 月 9 日
附件 1
企业先进设备确认申请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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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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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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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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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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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设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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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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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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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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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经销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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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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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参数 及功能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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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在市 工信局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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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XXXX 公司:
企业先进设备确认意见书
(样 书)
依据申请,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组织专家对你公司的 XX 设备进行了现场审查。根据专家组的审查 意见,确认你公司的 XX 设备属于(或不属于)行业先进设备。
设备名称(型号、编号): 主要技术参数: 购置时间: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年 月 日
附件 3
XX 公司:
企业先进设备抵押贷款担保函
(样书)
依据申请,于 XX 年 XX 月 XX 日,我机构对你公司的 XX 设备进行了现场审 查。根据《企业先进设备确认意见》的审查意见,确认你公司的 XX 设备属于行业先 进设备,给予你公司抵押物净值的 70%抵质押率。设备名称(型号、编号):
主要技术参数: 购置时间: 评估价值: 担保价值:
国有担保机构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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