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山开发区、金积工业园区、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职 业素养,提高企业管理人员践行工匠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宁夏经济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决定在我市举 办一期“2021年全区非公经济领域领军人才培训工程”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21年6月9日.10日,共2天。6月9日上午 08 : 20前报到(住宿人员6月8日下午14:30至18:30报到)。
培训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吴灵东路清水园南门对面,维也纳 酒店(吴忠高铁站店)。
二、 培训内容及讲师
培训内容:民法典及其首部司法解释对企业用工管理的影 响、财税新政解读与企业应用、中小企业促进法解读。
培训讲师1:李丹,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 硕士,资深律师,专业律师执业经验,实战派法务专家,法律 风险防范顾问,公司法律顾问,人力资源咨询顾问,致力于公 益法律事业推广。时任多家外企、国企、民企法律顾问,进行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企业法律风险整体防范体系建立,企业法 律危机意识建立,专门劳动用工风险防范体系建立,有着丰富 的法务经验和培训经验。
培训讲师2:夏炎,财税实务派专家,高级经济师、高级会 计师、浙大总裁班客座讲师、中国“财师汇”合伙人。一直致 力于企业财务规范化管理和税务风险防控、财税理论研究与企 业实际应用工作,具备丰富的社会实践和教学经验,熟悉金融 和管理,精通财税,实操指导能力强。
培训讲师3:辛琴,资深律师,法律硕士,擅长人力资源管 理和商事争议解决,尤其在劳动人事争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纠纷、知识产权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和心得。
三、 培训对象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入规企 业、重点农业企业中高层管理者、财务工作者和行政办公人员。 培训班班额110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金积工业园区20名、 太阳山开发区10名、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10名、利通区20 名、红寺堡区10名、青铜峡市20名、盐池县10名、同心县10 名。此次培训、食宿费用由宁夏经济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承担, 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四、 培训组织
主办单位:宁夏经济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吴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承办单位:吴忠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吴忠市中小企业公共综合服务窗口平台
五、工作要求
1. 凡报名参加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全程参加培训,不得无故不 参加培训或中途退场,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2. 此次培训是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吴忠市企业家素质提 升行动计划的具体措施,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辖区 企业参加培训,为方便工作协调,请太阳山开发区、金积工业 园区、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及各县(市、区)工业经济主管 部门各确定1名带队人员,配合做好人员联络和培训期间本辖 区参训人员管理工作,并于6月7日上午10: 00前将带队人员 名单及学员登记表报市工信局。
联系人:马 克 2039919 13895260999
马巨江 13909530760
邮 箱:364315521@qq.com
附件1:培训内容
附件2:培训学员登记表
吴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4日
附件1:
培训内容
日期 | 培训内容 |
9月8日 (周二) | 14 : 30-18 : 30 | 报到、办理入住 |
9月9日 (周三) | 08:30-12:00 14:30-17:30 | 《民法典及其首部司法解释对企业用工管理的影响》,学 习《民法典》时代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劳动争议)法律风 险相关的内容,把握用工趋势,引领企业快速走向预定的 方向。 |
9月10日 (周四) | 08:30-12:00 14:30-16:00 | 《财税新政解读与企业应用》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 户所得税优惠,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征管新变 化,制造业研发、集成电路、软件产业税收新政,以及“多 项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后的应用与操作。 |
9月10日 (周四) | 16:00-17:30 | 中小企业法解读 |
附件2:
培训学员登记表
序 号 | 姓名 | 性别 | 所在县区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是否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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