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全市优良天数298天,优良天数比率剔除沙尘影响后为87.9%,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58μg/m3、25μg/m3,分别下降4.7%、16.7%,未发生重污染天气。黄河吴忠过境段水质连续10年保持Ⅱ类进出,清水沟、南干沟等10个区控断面水质保持在Ⅳ类及以上。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51.3%。
一、推进绿色转型,护航高质量发展。试行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依法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299个。完成排污权交易2077万元,交易市场更加活跃有序。全市重点行业企业按期完成2024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并通过自治区审核,15家企业月度信息化存证按期提交率100%。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行政执法联动,对44件案件实行“一案双查”,创新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二、聚力大气攻坚,改善空气质量。实施大气重点治理项目17个,完成10台燃煤锅炉超低排放和16台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6家水泥企业完成年度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开展全区燃煤锅炉摸底调查及淘汰改造工作、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提质增效实施行动,燃煤锅炉淘汰率、散煤用户清洁替代率分别达到85.5%、31.4%。完成环保智能门禁监控系统建设项目21个,全市清洁运输比例达到53.1%。制定发布《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着力减少面源污染。
三、统筹流域治理,巩固水质成效。全面完成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沿岸入河排污口的“查、测、溯”工作,完成511个排污口分类整治。推进饮用水源地规范化整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水质监测,实现动态清零。实施东线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建成投运城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续建红寺堡红柳沟(滚新公路-盐兴公路段)生态修复项目。
四、聚焦源头预防,筑牢净土屏障。完成29个“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和10个优先监管地块监测评估任务,实施5个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对已完成整治的12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进行“回头看”,组织谋划11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利通区成功入选全国第一批美丽乡村先行区名单。
五、加强规划引领,抓好示范建设。开展“十四五”规划终期评估工作,编制《吴忠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谋划“十五五”时期生态环保项目,为绿色发展奠定基础。实施《吴忠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复核技术服务项目》,编制了《吴忠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30年)》,巩固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成果。
六、紧盯问题整改,补齐短板弱项。组织开展了吴忠市2025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百日集中攻坚“七大攻坚”行动,整治工业企业污染、流域风险隐患、农业面源污染等各类问题283个。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28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167件信访举报件已全部办结;反馈我市19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3项。第三轮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我市40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37项,剩余3项按序时稳步推进。
七、提升执法质效,守护环境底线。强化执法监管,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200余人次,检查企业745家次,行政处罚56件,查办新装备、新领域重点案件6件,全市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推行扫码入企,全年进企检查频次同比降低41.9%。创新发布吴忠市2025年行政处罚十大典型案例,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环保大宣讲6次,覆盖200余家企业,持续提升企业自觉守法意识。
八、织密监测网络,赋能环境治理。持续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完成吴忠市文卫南街国控站等站点优化调整,新增国控地下水监测井5个,将化工园区、垃圾填埋场的17个风险点和6个区域点位纳入监管。深入开展空气、水、土壤、噪声四大环境监测工作,出具数据1万余个,为环境治理提供科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