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信息时报 根据《关于第14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告》(会业字〔2026〕194号)要求,启动第14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展览时间与形式 第140届广交会计划于2026年10月15日开幕,分三期举办线下展,其中: 第一期:2026年10月15日—19日 第二期:2026年10月23日—27日 第三期:2026年10月31日—11月4日 换展期:2026年10月20日—22日、10月28日—30日 对外洽谈时间为每日9:30—18:00。 展览内容 品牌展位确认:即日起—2026年5月25日 品牌展位动态调整申请:2026年5月11日前 一般性展位申请:即日起—2026年6月5日 第140届展位由广交会大会统一审核划拨,参考第139届分配方案,我区各期展区安排如下: 一期(11个展区)为家用电器、电子消费品及信息产品、电子电器产品、照明产品、新材料及化工产品、五金、工具、加工机械设备、通用机械及机械基础件、工程机械(室外)、汽车配件。 二期(8个展区)为建筑及装饰材料、家具、餐厨用具、家居用品、礼品及赠品、节日用品、家居装饰品、园林用品。 三期(7个展区)为男女装、家用纺织品、纺织原料面料、地毯及挂毯、鞋、体育及旅游休闲用品、食品。 展位申请流程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请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提交参展申请。完成“参展易捷通”系统申请登记。 (一)品牌展位 01品牌展位确认 第140届广交会仅对企业自愿退回和大会收回的品牌展位进行调整安排。请第139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按对应展区确认品牌展位数量(路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同步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退展位申请(系统自动生成)报所属交易团。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 02品牌展位动态调整申请 根据广交会品牌展位动态调整机制,有意新申请品牌展位的企业,可填写对应展区书面申请表(加盖公章),连同企业资质材料,于2026年5月12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寄送至宁夏进出口商会(已参评2026年品牌展位评审的企业仅需补充或更新资质材料)相关表格文件详见广交会官网(https://www.cantonfair.org.cn,路径:参展商——参展指引——品牌展位评审及动态调整工作指南)。 (二)一般性展位 请有意参展的企业,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对应展区展位申请信息(路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广交会禁止处罚期内的违法违规企业及展品参展。 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联营参展管理办法》,某一展区申请3个及以上展位的流通型企业,如需与有供货关系的非流通型企业联营参展,请提交相关申请信息,同步上传双方供货关系的第三方证明材料。展位位置(展位号)安排公布后,参展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完成联营企业的展位号确认,联营参展方生效。 展位申请须提供材料 1.加盖公章的参展申请表;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企业海关备案编码; 4.有效的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或行业认证等认证有效证书复印件,且覆盖产品应属于所申请展区规定的参展商品目录; 5.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及专精特新“小巨人”证书复印件; 6.有效的境内外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商标覆盖的产品应属于所申请展区规定的参展商品目录。属商标转让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7.有效期的专利与版权证书复印件; 8.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出口名牌、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称号证书复印件; 9.相关商(协)会会员、理事资格证书复印件; 10.所申请展区商品的出口报关单; 11.申请联营参展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的联系方式。 (以上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注意事项 (一)请按系统提示,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可参阅广交会官网“参展商——参展指引——参展申请”栏目、“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联系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888-999)咨询。 (二)如申请展区实行展品专业分区,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提高参展成效。 (三)广交会出口展实行退展位约束机制,具体为:在参展展区所有企业展位号公布次日之前(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不收取展位费;在参展展区所有企业展位号公布次日至开幕前一日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在开幕日之后(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全额展位费。 (四)广交会线上平台和APP常态化运营,企业可随时通过广交会官网云展厅管理系统(路径:参展商——云展厅管理)注册登录、选购套餐、上传及维护产品信息等。在云展厅上传产品将有机会被采购商搜索查询,获得更多商机;在“参展易捷通”系统登记的展品仅用于展位申请,不在广交会线上平台和APP上展示。可前往广交会官网“帮助中心”了解具体操作指引。 其他事项 (一)流通型企业在申请某一展区的展位数量超过3个时,可与有联合经营和供货关系的非流通企业(联营/供货单位)共同参展(联营参展),并须一并提交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双方供货关系证明,如贸易往来增值税发票等。同一展区最多可申请与两家非流通企业共同参展。 企业在完成网上登记后,于6月15日前向宁夏交易团提交以上各类展位申报所需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没有按时、按要求报送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不再安排展位。如出现线上申请材料与书面材料不一致情况,均不予审核。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动员辖区符合条件的进出口企业申请参加。 联系方式及联系人:商务厅对外贸易处李仁:0951-5960743、18169089575;宁夏进出口商会曹娟:0951-8558905、18995033699。邮寄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数字产业园B座1622室(为避免材料遗失,请寄顺丰)。 (二)企业展位申请生效不代表获得参展资格。企业展位安排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安排结果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或所属交易团通知为准。 (三)“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展位申请渠道。展位申请相关事宜请先与所属交易团联系。所有参展事宜均须通过所属交易团办理。广交会出口展不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参展申请、安排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四)积极鼓励专精特新、高新技术、制造业单项冠军、绿色制造、国家技术创新示范等优质特色企业申报参加广交会。 (五)自第138届广交会开始,所有获得展位的企业参展人员申请办理证件时,需提交社保证明等在职佐证材料。请申报展位的企业知晓相关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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