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记者5月19日从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会获悉,5月20日《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将满一周年。市场监管总局围绕法律明确的平等准入、公平竞争、信用监管、标准制定等重点领域,已完成配套制度清单任务38项,引导民营企业提振发展信心,在公平竞争中做优做强。
一年来,为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总局聚焦重点行业推进“内卷式”竞争专项整治,推动修订出台《反不正当竞争法》。
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副司长张道阳介绍,针对“李鬼式”蹭名牌乱象,加强对仿冒混淆行为的规制。针对有的经营者“以大欺小”问题,禁止平台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低价倾销,禁止大企业等经营者滥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保障中小企业自主经营权,守好中小企业的“活命钱”。
2025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近1.46万件,查办商标专利违法案件超3万件。整治涉企乱收费,出台《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事项缩减到106项,“非禁即入”原则进一步落实。
张道阳表示,坚决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广大民营企业反映,市场准入门槛更低,异地经营更顺畅,参与招标投标的机会更均等。
累计建设包括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方面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点超3000个。开展广告合规助企、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等行动和信用修复年、“你点我帮”等帮扶活动,精准帮扶7.9万余家小微企业,参与企业平均年营收增长约14.8%。质量融资增信帮助4万余家企业获得贷款超3000亿元,为民营企业更好融入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全链条技术帮扶。
张道阳表示,下一步,将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制修订相关制度规则,持续补短板、强弱项、优服务,实打实帮助民营经济组织解难题、破堵点,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发现督促有关单位整改问题文件1.3万件
我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为营造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围绕市场准入退出、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等四方面,进一步细化不得在政策措施中存在禁止性情形。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从市场准入退出、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生产经营成本和生产经营行为4方面,细化66项不得在政策措施中存在的禁止性情形,进一步夯实保障各类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基础规则。
市场监管总局竞争协调司副司长艾则孜·艾力介绍,例如规定不得阻碍企业自主迁移、不得排斥外地企业参与本地招标采购,不得在政府采购与招投标文件中设置指向特定企业的倾向性条款。这些规定直接扩大了民营经济组织参与重大项目与公共采购的机会。
2025年至2026年一季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审查拟由本级人民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7.3万件,对1.5万件提出审查修改意见。2025年以来,抽查政策措施54.8万件,发现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问题文件1.3万件,有效防止了政策措施在市场准入、资质许可、项目申报等方面对民营经济组织设置差别化对待的问题。
艾则孜·艾力表示,坚持常态化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力破除“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隐性壁垒。清理了一批无依据审批、重复备案、搭车收费的违规做法,废止了一批违法增加民企经营成本、干预自主决策的问题文件,为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公平竞争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环境。